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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漆彈場兼職教練陳信雄,受邀拍攝漆彈宣導相片,持漆彈槍比畫供拍照時,不慎誤擊邱姓女子,邱女右眼幾乎失明,被高雄地院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,判處徒刑6月,得易科罰金。
據了解,被告陳信雄為高雄市旗山區「麗湖露營區」漆彈場兼職教練,於去年1月3日下午,受邱姓女子所屬公司之「巨印活動隊」邀請,拍攝漆彈宣導相片,持漆彈槍比畫姿勢,提供攝影師拍照。
陳信雄為求逼真,未將漆彈發射器套上套塞,也未關上保險,並因邱女為協助拍攝,站在陳左前方約兩步距離,而被擊中右眼,造成視網膜剝離、外傷性白內障。案經邱女訴請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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